1、采用高精砌块和薄层干砌专用砌筑砂浆、抹灰砂浆进行砌筑和抹灰;
2、结构柱(混凝土墙)上的拉结筋宜采用后锚固连接;
3、高精砌块砌筑前不应淋水,砌筑时应控制其含水率在15%以内;
4、砌筑前拉好水平线,砌块排列时先在梁(板)底下留约200mm高度作为斜顶砖位置,然后计算皮数(包括砂浆灰缝尺寸),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高精砌块,并确定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坎台的砌筑高度;坎台表面应水平、平整,坎台完成后(1-2)d可进行高精砌块的砌筑;
5、将薄层干砌专用砌筑砂浆均匀铺设于下皮砌块上表面及待砌砌块端面,砌块上墙后用橡皮锤轻击,应沿水平方向和砌块的顶部向下敲击压实,使砂浆能从灰缝中挤出,及时清理挤出的砂浆,做到随砌随勾缝,灰缝不得留空隙
6、砌体的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如采用不同材料或不同规格砌块接槎时,应沿墙高每隔500mm~600mm用2根Φ6mm钢筋伸入墙内拉结,每边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7、砌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设置施工缝。施工缝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或非抗震设防区的墙体外,也可砌成直槎,但必须应沿墙高每隔500mm~600mm设置2根Φ6mm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非抗震设防区不小于700mm;6~7度抗震设防区不小于1000mm;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抗震设防区应沿墙全长贯通。
8、砌体应分段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4米,每天砌筑不宜大于两次,应待前次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一般情况下日砌筑高度控制在2.8m以内。
9、砌筑至距梁(板)底约200mm时,当墙高小于3m时,至少间隔5d后补砌;当墙高大于3m时,至少间隔7d后补砌。补砌应采用加气配块倾斜顶紧砌筑,倾斜角以60度为宜。
10、灰缝要求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严禁出现瞎缝、透亮缝和用杂物塞缝。砂浆饱合度应大于90%。
11、灰缝厚度不应大于5mm,一般控制在2~3mm.
12、外墙抹灰:在砌体基层表面抹5mm~7mm厚的薄层干砌专用抹灰砂浆作结合层,待砂浆干燥48h后,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10的防水砂浆找平。
13、内墙抹灰:在砌体基层表面抹3mm~-5m厚的薄层干砌专用抹灰砂浆作结合层,待砂浆干燥48h后,再用强度大于或等于M5的混合砂浆找平;
14、薄层干砌专用砌筑砂浆参考用量35Kg/m³,薄层干砌专用抹灰砂浆参考用量3Kg/m²。